神存在吗? 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。最近的调查表明当今世界上90%的人相信有神或某种至高权利的存在。
然而,不知道怎么搞的,证明神存在的责任却落到了那些相信神存在的人身上;而我觉得应该反过来才是。
神的存在是无法证明或否定的。圣经说我们必须以信心接受神存在的事实,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悦;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,必须信有神,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”(希伯来书11:6)。
如果神愿意,他可以非常简单地向全世界证明他的存在。但如果那样做的话,就没有了信仰的必要。“耶稣对他说:‘你因看见了我才信;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’”(约翰福音20章29节)。
这并不是说就没有证明神存在的证据了。圣经说:“诸天述说神的荣耀,穹苍传扬他的手段。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,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。无言无语,也无声音可听。他的量带通遍天下,他的言语传到地极”(诗篇19章1-4节)。
遥望群星,了解宇宙的博大,观察自然的奇妙,欣赏日落的美丽——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神的创造。
如果这还不够,有神放在我们心中的证据,传道书3章11节 告诉我们:(神)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。
第二种是目的论。既然宇宙的设计如此奇妙,必然有一个超凡的设计者。比如说,如果地球跟太阳的位置再近或者远几百英里,地球上就不会有象现在这么多的生命。如果大气中的元素含量稍有几个百分点的出入,地球上的生物就会死亡。一个蛋白质分子的形成机率是10的243次方(10之后跟243个0分之一);而一个细胞含有成千上万个蛋白质分子。
第四种争论是众所周知的道德论。历史上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的律法形成,每个人都有区分对错的良知。杀人,撒谎,偷窃等非道德行为几乎人人唾弃。如果没有一位圣洁的神,这种对错的良知是从哪里来?
圣经还说人不可以找借口不信神:“自从造天地以来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”(罗马书1章20节)。